【期交所新制】Part 1 台指選擇權動態價格穩定措施 108.05.27上線

了解台指選擇權動態價格穩定措施 108.05.27 上線的重要機制與應用範圍,包括委託退單規則、交易時段適用情況、退單點數計算,以及相關注意事項,確保交易順暢並減少異常波動

【期交所新制】Part 1 台指選擇權動態價格穩定措施 108.05.27上線

延伸閱讀:Part 2 單筆市價委託口數上限調整 X 鉅額交易制度調整

一、台指選擇權所有契約納入動態價格穩定措施

針對每一筆新進委託單(含限價、市價及一定範圍市價委託)試算其可能成交價格,依據「試算可能成交價格」及台指選擇權動態價格穩定措施即時價格之區間上限、下限進行退單。

  • 買進委託:可能成交價格 > 即時價格的區間上限 → 退單
  • 賣出委託:可能成交價格 < 即時價格的區間下限 → 退單

僅針對造成價格向上(下)異常波動之買進(賣出)委託退單,不影響其他交易人交易之進行,低買高賣之有意願成交之委託單不會被退單。


台指選擇權動態價格穩定措施示意圖

台指選擇權交易範例圖
交易時段交易撮合類別是否適用
日盤集合競價(8:30~8:45)
逐筆撮合(8:45~13:45)
夜盤集合競價(14:50~15:00)
逐筆撮合(15:00~次日5:00)

注意事項

  1. 交易人改價視為新進委託,需檢視是否符合動態價格穩定措施規定。
  2. 期貨商執行代沖銷之委託亦適用動態價格穩定措施。

不同委託條件之處理方式

委託條件為 當盤有效 (ROD)立即成交否則取消 (IOC),買進(賣出)委託可能成交價格未高(低)於即時價格區間上(下)限的口數可成交,其餘口數退單;倘為 立即全部成交否則取消 (FOK),若買進(賣出)委託有任一口可能成交價格高(低)於即時價格區間上(下)限,則整筆委託退單。

例如:假設交易人以限價委託買進5口臺股期貨最近月契約,其中4口可能成交價格未高於即時價格區間上限,1口可能成交價格高於即時價格區間上限:

  • 若該委託條件為 RODIOC,則該筆委託4口成交,1口退單。
  • 若該委託條件為 FOK,則該筆委託5口均退單。

組合式委託運作方式

台指選擇權組合式委託,以兩契約可能成交價是否逾越即時價格區間進行檢核,若其中一契約超過退單標準,則該組合式委託予以退單。

動態價格穩定措施揭示專區:

日盤
夜盤

退單點數

  • 國內股價指數期貨

    • 單式月份:採最近標的指數收盤價 × 退單百分比 2%
    • 跨月價差:採最近標的指數收盤價 × 退單百分比 1%
  • 臺指選擇權

    臺指選擇權退單點數以 最近標的指數收盤價 × 退單百分比2% 為基準,並依各契約盤中理論避險比率 (Delta值) 及不同到期月份計算:

    (1) 週到期契約與最近月到期契約之退單點數:

    • 取得當盤最新波動度參數前:退單點數 = 最近標的指數收盤價 × 退單百分比2%。
    • 取得當盤最新波動度參數後:退單點數 = 最近標的指數收盤價 × 退單百分比2% × Delta絕對值 × 2。

    其中:

    • Delta絕對值未達0.25者,視為0.25。
    • Delta絕對值逾0.5者,視為0.5。
    • Delta為理論避險比率,依臺指選擇權基準價之相關條件訂定之。

    (2) 其他到期月份契約之退單點數:

    退單點數 = 最近標的指數收盤價 × 退單百分比2%。


台指選擇權退單點數計算示意圖

策略王:實單顯示

    • 日盤單式:ROD、IOC、FOK 退單
台指選擇權日盤交易規則

    • 夜盤單式:ROD、IOC、FOK 退單
台指選擇權夜盤交易規則

別忘了還有:Part 2 單筆市價委託口數上限調整 X 鉅額交易制度調整